4月2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,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(草案)》,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会议指出,要以此次立法为契机,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保障政策体系,有效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,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基础。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,健全监督检查机制,严厉打击虚假诊疗、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。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,提升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和群众守法意识,规范就医秩序和医疗行为。
(图片来源于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)
医保基金是群众的"救命钱",但近年来伪造病历、空床住院、冒名刷卡等骗保手段层出不穷。这些行为不仅让每年数百亿医保资金流失,更挤占了真正需要救治患者的资源空间,堪称对弱势群体的二次伤害。骗保者自以为占了小便宜,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——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骗保将面临2-5倍罚款,情节严重者更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地方医保监管加码,举措落地守护百姓健康
新京报讯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,北京将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医保支付资格管理,采取“驾照式记分”。
所谓“驾照式记分”,即对违法或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人员,在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协议处理的基础上,根据行为性质和负有的责任程度等认定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分。年度记分达到9分,未达12分的,暂停医保支付资格1至6个月;年度记分累计12分的,终止医保支付资格1年;单次记12分的,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。
《实施细则》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工作者,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,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实行“驾照式记分”。
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。当前,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广大医务工作者是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者,也是医保制度的维护者。医务工作者手握处方“一支笔”,是医保基金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,是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。
着力推进信用监管制度。
制定《宜丰县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》,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,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师等主体,不断完善医保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。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形成信用承诺、信用评价、信息共享、结果公开、结果应用、信用修复等全链条闭环式信用监管,主动履行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责任。
守住医保基金安全,需要三重防线
①智能监管系统筑牢技术防火墙,通过大数据分析异常诊疗记录。
②医疗机构需完善内审,把好医保结算第一道关。
③公众应树立"骗保可耻"观念,发现线索及时举报。
唯有让失信者寸步难行,才能让救命钱真正用在刀刃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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